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1、考试报名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用湖北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管理软件。(一)报名要求。具备我市户籍和初中三年级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省外就读具备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可以考试报名。在温泉参加市直中考的,需要获得温泉城区学校学籍一年以上。全国学籍网中无学籍学生,不能考试报名。(二)报名方法。
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其报名数据与全国学籍网一致,学籍数据由基教科提供,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纸质报名数据盖章后,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同时交各县(市、区)基础教育股审察签字盖章后,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采集考生有关信息和制发准考证并组织文化课考试。具备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报名(在市直考试报名需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往届生不能考试报名普高和中职学校3+2及五年一贯制。报名工作在3月十日之前完成。(三)实行在线报名。考生报名信息使用在线报名系统采集,其报名信息与全国学籍网信息一致。各初中学校要准时组织考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2、招生计划(一)计划。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稳定普高办学规模,加快进步中等职业教育,维持普高与中等职业学校比率大体相当。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级示范高中、其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怎么收费、联系电话等准时统一向社会公布。(二)其他。为推进我市普高多元化特点进步,对特点高中、民办高中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进步,鄂南高中将拿出肯定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他示范学校也应依据省市需要逐步提升分配计划比率。民办高中年审结果与学校招生计划挂钩。专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计划,低于总计划3%,体育艺术特点高中可以适合增加。3、考试组织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1、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和评卷。考试考哪几科1、2017年中考文化课考试考哪几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全部实行闭卷考试。2、文化课各科目分值设置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30分,时间为12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听力4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3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考试时间80分钟。文化课考试内容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确定。3、2017年体育科目仍实行考试30分(其中平常体育成绩10分,测试成绩20分)按50%折算计分,由体卫艺科负责在4月底完成,2018体育中考改革策略由体卫艺科负责拟定报批后准时对姥爷布宣传。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学业水平考查询成绩仍实行按等级合计折算计分(等级A折算10分、等级B折算8分、等级C折算6分、等级D折算4分)。从2018年起,初中二年级学业水平考查询成绩合计按满分20分折算计分。实验操作考试20分,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负责在网络情人节前完成。(二)考试时间2017年中考考试时间为在6月20日至21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初三
6月20日
上午
语文
9:00~11:00
下午
物理与化学(合卷)
15:00~17:00
6月21日
上午
数学
8:00~10:00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
10:40~12:00
下午
英语
15:00~17:00
初二
6月22日
上午
生物、地方课程(合卷)
9:00~10:00
地理
10:40~11:40
体育、实验操作考试结束后,要准时向社会公布分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申请复查。复查工作由考试组织单位负责,并在5月30日之前将考试成绩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文化课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公告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其它方法查看。若考生对我们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三)实行网上阅卷。文化考试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各地各校要组织拓展相应的考试前指导和答卷适应性练习。继续实行统一考试用笔,保证卷面明确。4、填报志愿与招生录取(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依据本人成绩和各批次志愿填报资格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址一次性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是考生录取的要紧依据,没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可以参加录取。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要教育全体考生看重志愿填报。杜绝篡改或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认真组织培训和演练,预防漏报和错报,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录取。(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使用网上录取的方法完成。严格实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分配计划录取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并在5月底向市教育局报送策略,由市教育局审批赞同后予以推行。特点高中、民办高中单独划线录取。专长生招生计划由各校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实行,取消免试生,进一步提升录取文化课分数。(三)优录加分。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考试规范改革有关文件需要,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进一步减少加分分值。1、烈士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参加录取;2、现役军人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女和农村结扎二女户家庭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参加录取;5、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上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中一年级项,不累计加分。5、相关需求(一)加大组织领导。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旭东常务副组长:李祖习副组长:龙海燕、王丽君、张海泉、汪金月、骆名录成员:袁震、魏祖健、王家才、曾晓燕、尹佩弦黄琼芳、李银海、汪永福、余逢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骆名录(兼)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各项工作,推进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拟定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审核招生资格、确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录取资格线,协调解决全市招生工作有关问题。市教育局各职能科室依据职能分工拟定有关工作策略。(二)加强工作宣传。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采取有力手段,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统筹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使考生和父母可以准时知道和准确学会有关信息。任何学校不能以任何方法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宣传本校中考成绩、中考名次排列、中考升学率等状况,确需发布有关信息的,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三)强化安全保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试知识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题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各评卷点要加大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提升评卷教师的认识,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根据网上录取各项需要拓展工作,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每件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规范招生行为。一是严格推行统一招生政策。县(市、区)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未经市教育局许可,任何单位和学校不能单独组织任何具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性质的考试、测试、筛选、截留学生等活动;未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任何学校不能擅自办理报名手续,擅自寄发录取公告书;不能提前开学。二是严格实行招生计划。县(市、区)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需要严格按省、市下达的计划招生,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进步的统筹力度,维持普高与中等职业教育比率大体相当。省、市级示范高中应带头严格实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不能突破招生计划或变相采取挂靠学籍的方法超计划招生。普高学校不能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三是严格尊重考生志愿。县(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要准时准确公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信息,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初中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给考生。考生志愿需要由本人填报,考生及其监护人一同签字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替,考生志愿信息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违背考买卖愿限制和强迫考生选报志愿。各校要向县市区招办上交考生填报志愿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材料,以备查验。四是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普高需要严格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能随便扩大招生范围。温泉城区考生可以填报户口所在县市区的高中学校志愿,并参加全市统一录取。市直普高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县(市、区)普高均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不能跨县(市、区)招生。五是严禁以不正当方法招生。任何学校不能有偿招生,借助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交易生源;严禁供应泄露学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篡改学生自愿和参与有偿招生,普高严禁接收未参加全市中考和考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外地参加中考的考生依据省厅文件精神办理手续);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六是严格实行收费政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怎么收费。(五)严明工作纪律。各招生学校需要严格实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对于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处置。但凡篡改学生志愿、供应学生信息、进行有偿招生,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追责,并会同司法机关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凡超计划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普高学籍。凡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不正当方法招生的学校,将调减该校招生计划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紧急的,将取消学校有关荣誉及评优资格,已被认定市级示范学校的,撤销其称号;认定为省示范学校的,向省教育厅建议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其称号。被撤销省、市级示范学校称号的,三年内不能再申报。因违反招生政策,招生不规范,遭到省、市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学校,在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